第23款
公司代號:1441
公司名稱:大東
發言日期:2023/08/11
發言時間:17:01:08
發言人:陳建州
1.事實發生日:112/08/1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鼎創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採權益法持有40%之轉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35,07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4,7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4,7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提供權益法轉投資公司營運周轉及購料使用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機器設備
(2)價值(仟元):22,183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35,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4,980
5.計息方式:
依實際動用前一個月本公司資金成本加計0.5%利息
6.還款之:
(1)條件:
不適用
(2)日期:
一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44,58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4.6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