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內容: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及本公司112年8月9日通過之董事會決議,普通股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停止轉換
(一)停止受理轉交換之事由:辦理股東臨時會作業事宜。
(其他事項敘明:)
(二)停止受理轉交換登記起訖日期:112年09月27日至112年10月26日止。
(三)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112年09月27日)之前一營業日前(112年09月25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無
#波段上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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