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齊:本公司112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及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8-10 22:40
一、本公司112年5月31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放股東現金股利12,665,6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05019612元),以及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3,039,745股(其中非屬私募之股數為2,939,128股,屬私募之股數為100,617股),每股面 額新台幣(以下同)10元整,總額30,397,45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8月8日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 (一)公司名稱:新美齊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C805050 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 CB01020 事務機器製造業 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 F113020 電器批發業 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F213010 電器零售業 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 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I501010 產品設計業 IZ06010 理貨包裝業 JA02010 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 F108040 化粧品批發業 F208040 化粧品零售業 IG01010 生物技術服務業 H703090 不動產買賣業 H703100 不動產租賃業 E801010 室內裝潢業 F111090 建材批發業 F501060 餐館業 G202010 停車場經營業 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H701020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H701040 特定專業區開發業 H701050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H701060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 H701070 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 H701080 都市更新重建業 H701090 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業 H702010 建築經理業 H703110 老人住宅業 H705010 國有非公用財產代管業 HZ02010 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業務 HZ02020 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之評價或拍賣業務 I102010 投資顧問業 I103060 管理顧問業 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 I503010 景觀、室內設計業 J701040 休閒活動場館業 J901020 一般旅館業 JB01010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JE01010 租賃業 JZ99050 仲介服務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額定股份總數、已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股份總數350,000,000股,已發行股份為253,249,103股(含私募8,352,016股),每股面額10元整,皆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300號7樓。 (五)公告方式: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於74年12月21日訂立。第36次修訂於112年5月31日。 (八)發行新股總數、每股發行價格及其他條件: 1.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3,039,745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30,397,450元,按增資配股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 所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每股配發0.1204707381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12.04707381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 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增資配股除權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併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2.本次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已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已發行股份總數為256,288,848股(含私募8,452,633股),每股面額10元。 (十)增資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以因應業務成長之需。 (十一)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 三、本公司董事會訂於112年9月3日為增資配股除權暨除息基準日,依法自112年8月30日起至112年9月3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請於112年8月29日下午五時以前親洽(郵寄過戶者以112年8月29日之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次增資新股權利證書劃撥暨上市:新股權利證書預訂於112年10月2日直接劃撥至股東之證券存摺帳戶中,並於同日上市買賣,股東不得請求交付新股權利證書。新股權利證書劃撥暨上市日期,若因故而有變動,以本公司另行公告日期為準。 五、現金股利於112年10月2日發放,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郵匯費及發放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配發不足新台幣1元之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其他收入) 六、相關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 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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