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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款
內容:(一)本公司民國112年8月10日第12屆第8次董事會決議。
(二)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一)停止受理轉交換之事由:辦理配股配息作業事宜。
(其他事項敘明:)
(二)停止受理轉交換登記起訖日期:112年08月18日至112年09月12日止。
(三)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112年08月18日)之前一營業日前(112年08月16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因配合辦理配股配息作業事宜,於112年8月18日至112年9月12日期間停止轉換,債券持有人如擬請求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112年8月18日)之前一個營業日前(112年8月16日),向往來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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