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懋油:本公司一一二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補充除息及除權配股(增資)基準日相關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8-10 18:41
一、本公司一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112年6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一一一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股票股利新台幣109,351,53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0,935,15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依配股(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派,盈餘配發每仟股50股。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7月10日准予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公司於112年4月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自一一一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現金股利新台幣328,054,577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5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股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 三、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生產及銷售黃豆粉、黃豆油(沙拉油)、蛋磷脂、烤酥油等項產品。 麵粉、飼料、大麥片、玉米粉及其副產品之製造、加工及銷售業務。 麵粉、油脂、飼料、大麥片、玉米粉及其原料與副食品之採購運銷及代客買賣業務。 家畜、家禽之養殖及其肉類之加工、銷售。 一般進出口貿易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代理國內外有關廠商產品報價投標及經銷業務(期貨除外)。 CE01040 鐘錶製造業 C103020 冷凍食品製造業 C104020 烘焙食品業 G801010 倉儲業 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H703010 廠房出租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數額及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3,000,000,000 元整,分為3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本次增資前已發行股份218,703,05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187,030,510元整,本公司股票採記名式。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中市大肚區沙田路一段453號 (五)董事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9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另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之。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75年4月1日,最近一次修正於112年6月29日。 (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發行股份總數為229,638,20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296,382,040元。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本次增資發行普通股10,935,15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09,351,530元整。 2.本次增資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除權時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整股之拼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依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凡參加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之股東,其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款,將做為處理帳簿劃撥之費用。 3.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份相同。 4.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配發交付並另行公告之。 (九)增資計畫:充實資本及強化財務結構。 四、除息及除權配股(增資)基準日如下: (一)本公司訂於112年9月3日為除息及除權配股(增資)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2年8月30日起至9月3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2年8月29日(星期二) 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2年8月2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二)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三)現金股利將於112年10月2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掛號郵寄予各股東,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另代扣稅款暨就源扣繳之補充保險費亦自股東之現金股利款中直接扣除。股東如因未辦理變更或撤銷銀行帳號登記以致退匯,需自行負擔退匯改寄支票之郵資費用。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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