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得電:台灣良得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放暨上櫃日期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8-10 15:40
一、本公司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6月13日 金管證發字第112034508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2年8月10日證櫃債字第11200079842號函同意自112年8月11日起上櫃買賣。 二、發行人名稱:台灣良得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三、債券名稱:台灣良得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24624,簡稱:良得電四) 四、櫃檯買賣開始日期:112年8月11日。 五、發行總額:新台幣4億元整。 六、票面金額:新台幣10萬元整。 七、發行期間:發行期間三年(自112年8月11日至115年8月11日) 八、發行價格(佰元價):新台幣100元(依票面金額100%發行)。 九、票面利率:固定利率0%。 十、還本方式:除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本辦法第十九條行使賣回權,或本公司依本辦法第十八條提前贖回,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時,按債券面額將債券持有人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以現金一次償還。 十一、債券簽證機構:本公司債採用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十二、代理還本暨過戶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受託機構: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本次發行之轉換公司債謹訂於112年8月11日發放,並於財團法人中 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交易,且於同日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將債券直接劃撥至債券持有人指定之集保帳戶。 十五、轉換期間:發行日後滿三個月之翌日(112年11月12日)起,至到期日( 115年11月11日)止,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因股票除權、除息等情形外, 得依規定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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