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詠城: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8-08 21:09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2/08/0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永鉅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業務往來客戶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1,86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6,746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6,746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逾期應收款轉列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01,1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557
5.計息方式:
年利率1.2%計算
6.還款之:
(1)條件:
貸與期限5個月,已收到應收票據待到期日兌現。
(2)日期:
依票期開立之到期期間還款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6,74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0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