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普高:本公司112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發放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8-07 18:40
一、本公司112年6月13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11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8,796,18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879,618股,並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7月28日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太普高精密影像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702010製版業。 2、C801030精密化學材料製造業。 3、C802990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 4、CA03010熱處理業。 5、CA04010表面處理業。 6、E801010 室內裝潢業。 7、F111090 建材批發業。 8、F113010機械批發業。 9、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 10、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11、F199990其他批發業。 12、F207990其他化學製品零售業。 13、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14、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 15、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 16、F401010國際貿易業。 17、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18、H701020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19、H701040 特定專業區開發業。 20、H701050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21、H701060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 22、H701070 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 23、H701080 都市更新重建業。 24、H701090 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業。 25、H702010 建築經理業。 26、H703090 不動產買賣業。 27、H703100 不動產租賃業。 28、I503010 景觀、室內設計業。 29、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 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數額及金額: 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500,000,000元整,分為1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本次增資前已發行股份87,961,790股,每股面 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79,617,900元整。 (四) 本公司所在地:高雄市大寮區莒光二街20號。 (五) 董事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9至1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六) 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87年10月14日,最近一次修正於112年6月13日。 (七) 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發行股份總數為88,841,40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88,414,080元。 (八)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本次增資發行普通股879,618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8,796,180元整。 2.本次增資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逾期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承購,並就該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4.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九)增資計畫:未來公司業務發展需要。 三、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另自可分配盈餘發放現金股利為新台幣8,796,179元,每股配發0.1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四、本公司訂於民國112年8月29日為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12年8月25日起至112年8月2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12年08月24日(星期四)十六時前親臨或以掛號郵寄(郵寄者以112年08月24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辦理過戶手續。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俾享配股配息之權利。 五、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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