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奇:公告本公司訂定減資基準日、換股作業計畫書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8-04 18:59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8/04
2.減資基準日:112/08/05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業經112年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案,並奉臺灣證券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2年7月18日臺證上一字第112001161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依據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
計畫書。
二、應換發之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10,639,000股,每股面額
(2)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442,556,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44,255,600股。
663,834,000元。
三、換發新股票之換發比率
(1)減資比率:40%。
(2)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新股600
股(即每仟股減少400股),股東減少之股份按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算退還現金。減資後
不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依面額計算
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3)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相關作業配合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之發行人辦理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交付作業配合事項辦理。
(4)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四、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為112年9月26日。
(2)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自112年9月27日起至112年10月6日止。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為112年10月1日。(因最後過戶日112年10月1日適逢星期例假日,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提前於112年9月28日(星期四)下午
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山
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12年10月1日(最後過戶日)
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12年10月2日起至112年10月6日止
(5)減資換股基準日為112年10月6日。
(6)開始換發新股票及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期訂於民國112年10月11日 (自新股票上市之日
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7)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12年10月11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
票方式發放,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
五、換發手續及地點
(1)已過戶之舊股票換發:請持舊股票、原留印鑑、證券存摺,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寄發之減資換發新股通知書,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2)未過戶之舊股票換發:請持舊股票、原留印鑑、證券存摺、轉讓過戶申請書、證明
文件(買進報告書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證券交易稅單)、新式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減資換發新股通知書,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3)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買賣日
統一辦理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4)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
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 02-25048125。
(5)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請以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
(郵件專用信箱:10499台北郵政第46-300號信箱。)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2/10/06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10/0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10/06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均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12/10/11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66,383,400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作業計畫書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備後辦理,
若內容或相關日程有所變動,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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