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麥:公告本公司原訂於112年8月4日發放現金股利,如受颱風影響,部分停止上班地區金融機構之匯款作業日程需順延至下一營業日,故部分現金股利發放作業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8-02 18:15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2/08/02
2.公司名稱:新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原定112年8月4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如遇颱風停止上班將順延發放。
6.因應措施:
本年度現金股利原訂於112年8月4日發放,如因受卡努颱風停止上班影響,致台灣票據
交換所及金融機構停止上班,部分地區發放日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發放。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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