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款公司代號:2887公司名稱:台新金發言日期:2023/07/25發言時間:17:19:19發言人:林維俊1.事實發生日:112/07/252.違規情形:台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核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180萬元整3.罰鍰金額:新臺幣180萬元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核處罰鍰新臺幣180萬元整5.預計改善措施:已依金管會之意見改善完畢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