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款公司代號:4105公司名稱:東洋發言日期:2023/07/21發言時間:21:02:37發言人:張國江1.事實發生日:112/07/212.發生緣由:本公司配合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暨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刑事案件事宜3.因應措施:(1)本公司基於誠信及資訊公開原則,發布重大訊息說明。(2)本公司於調查過程中完全依法配合檢察機關並提供一切必要資料。4.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