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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2年07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48667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貳、茲將興櫃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108年度第2~4次私募普通股補辦公開發行股票為5,51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 10元,總額計新台幣55,100,000元整。 二、原已興櫃股票:普通股125,757,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臺幣 1,257,570,000元整。 三、本次108年度第2~4次私募普通股補辦公開發行後之興櫃股份總額為普通股5,51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55,100,000元整。 四、股票興櫃買賣日期:前項私募普通股5,510,000俟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同意後,將於112年07月27日起正式興櫃買賣。 五、換發之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六、本次私募普通股補辦公開發行依主管機關規定採無實體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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