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華*:說明本公司總經理裁定羈押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7-11 20:21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總經理黃嘉能先生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高雄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不適用
4.事實發生日:112/07/1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黃總經理為高雄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6.處理過程:不適用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相關營運事宜由專業經理人持續進行,財
務、業務運作一切正常,不受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黃總經理將對高雄地方法院之裁定提出抗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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