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船:澄清112.07.03中國時報新聞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7-05 15:55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2/07/05
2.公司名稱: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中國時報7月3日呂昭隆記者報導
6.報導內容:國造潛艦是仿製某國潛艦,會有智慧財產權(IPR)問題,
還要看原廠要不要提告。
7.發生緣由:中國時報報導國造潛艦仿製國外潛艦設計
8.因應措施:本公司於7月4日發布新聞稿:潛艦國造案無涉及他國智慧財產權之疑慮。
本公司針對7月3日部分媒體提及潛艦國造案「涉及他國智慧財產權之疑慮乙案」,
係屬不實報導。本案是由台船自行設計,以因應當前台海作戰環境,提升作戰性能,
具體說明如下:
(1)現役劍龍級潛艦已超過35年,因消失性商源,各項裝備已無法獲得,採用全新設計。
(2)增加潛深,各項材料與耐壓裝備、結構強度均能符合現代化作戰要求。
(3)低阻力,低噪音的流線設計,達到匿蹤效果。
(4)採用高操縱與運動性能的X舵設計,擁有更佳的操縱性能。
(5)配備先進魚雷
(6)各主要系統設計,採用現代自動化的電控與整合電腦監控系統。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