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龍:公告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112年第二季轉換普通股之情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7-04 17:01
一、依據: 1.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4條規定。 2.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辦理。 二、公告事項 1.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債券代號:35121),於112年第二季期間,債券持有人請求轉換普通股為3,00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計新台幣30,030元。 2.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3.轉換後之新股上櫃:轉換後之普通股股票直接撥入債券持有人之集保帳戶。 4.股務代理機構名稱: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 電話:02-25048125) 5.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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