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拉德:補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之競業禁止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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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4/05/0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鍾祥鳳;職稱: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在不影響公司正常業務與無損及公司之利益。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為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出席董事決議通過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同意上開競業行為。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鍾祥鳳;職稱: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擔任京鼎穆拉德生物醫藥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巨鹿縣南華路北側、辛寨北支路南側、二號路東側、朱庄村西側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生物科學技術研究服務,生物工程技術開發、諮詢、交流、轉讓、推廣服務
(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后方可發展經營活動)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京鼎穆拉德生物醫藥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間接持有股份15%;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104/5/7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之競業禁止限制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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