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晟: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6-30 18:07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張文正
(2)董事:金克忠
(3)獨立董事:劉燈城
(4)獨立董事:吳章秀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之職務,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同意解除該
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票決結果:
贊成權數:71,382,282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802,950權),
反對權數:320,787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320,787權),
棄權權數:2,186,753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1,658,753權),
贊成本案之表決權數占出席總表決權數之96.60%,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