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昕纖:公告本公司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6-29 18:33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獨立董事 蘇凱郁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所有紡織業相關業務均可。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6/29-115/06/28共計三年。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
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如本公司新任董事有上述情事時,
在無損及本公司之利益前提下,同意解除該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贊成38,064,890權(佔表決權數99.92%)、反對110權(佔表決權數0.00%)、
無效0權(佔表決權數0.00%)、棄權與未投票29,649權(佔表決權數0.07%)。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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