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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亞光電:澄清說明104年5月12日工商時報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104/05/12

3.報導內容:


有關104/5/12工商時報B6版報導「聯亞光首季EPS3.3元 年增35%」一文。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內文「聯亞光指出,公司的核心技術是高階半導體雷射(Semiconductor LASER)磊晶

的開發及製作…」所述並非本公司所發布,有關本公司財務或業務資訊請以本公司公布

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料為準。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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