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立法】學校採購指引增國安條款,議員憂難辨供應商潛在風險
經濟通新聞 2023-06-15 11:46
《經濟通通訊社15日專訊》教育局近日更新《資助學校採購程序指引》,要求學校在報價招標文件加入維護國家安全條款,並指學校各級人員須有效防範和制止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活動,應保持高度靈敏度,並審慎地評估採購的每個階段可能涉及潛在國家安全風險或問題,若承辦商曾經或正在作出可能構成或導致不利於國安的行為或活動;或若僱用承辦商或履行合約不利於國安,學校有權取消供應商資格或立即終止合約。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朱國強表示,許多學校已更新學年服務供應商合約,學界關注須否補簽條款;他也坦言學校難以掌握何謂「高靈敏度」,學校角色被動,只能網搜尋供應商資料,難得知對方是否有問題。
中學校長黃晶榕則表示,新增條款提醒學校聘請校外導師時,要對其行為加以警惕,另外有不少學校與外聘導師簽署合約時,早已加入有關條款。(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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