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華: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6-13 18:34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長-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王李榮
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虞金榜
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傅怡淵
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隋風致
獨立董事-蔡茂寅
獨立董事-葉黃杞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於本公司任職期間擔任、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
相同或類似職務的競業禁止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全體出席股東表決照案通過。
出席表決權數95,693,287權(含電子投票權數42,649,427)
表決結果如下:
贊成95,598,131權,占出席得表決權數99.90%
反對36,571權;佔總表決權數0.03%
無效0權;佔總表決權數0.00%
棄權及未投票58,585權;佔總表決權數0.06%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隋風致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科立視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儒江西路12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玻璃製造、新材料技術研發及技術玻璃製品製造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鉅亨贏指標
了解更多#波段上揚股
#極短線強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