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旺:公告修訂本公司減資彌補虧損暨換發股票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6-12 18:40
一、本公司於112年4月10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12年5月12日證櫃監字第1120003321號函核准申報 生效在案。 二、依照公司法第273條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書: 1.本次減少資本應換發之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為本公司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154,016,276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壹拾元,計新台幣1,540,162,760元。 (2)為彌補虧損辦理減少資本新台幣600,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60,000,000 股。 (3)減資後發行股份為94,016,27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實收資本額為新 台幣940,162,760元。 2.本次減少資本換發股票(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 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減少389.56921669股,減資比率約為 38.95692166% (即每仟股換發新股610.43078330股);嗣後如因其他因素影響 本公司流通在外股份數量,造成減資比例變動時,授權董事長調整之。 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計 算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 承購之。 3.換發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2年7月3日(修訂)。 (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2年7月5日(修訂)。 (3)舊股票停止在市場交易期間:自112年7月4日至112年7月10日止(修訂)。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12年7月6日起至112年7月10日止(修訂)。 (5)減資換發基準日:112年7月10日(修訂)。 (6)新股票上櫃買賣日期:112年7月11日(修訂)。 (7)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本次換發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4.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1)由於本公司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 戶之股東,請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12年7月5日下午4時30分前 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證明文件(稅單或集保股票交付清單)、身分證正反面影 本、股東印鑑卡、股票換發申請書、(673/671)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發行人 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原留印鑑及證券存摺封面影本等至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後換發手續。 (3)於停止過戶日前已辦妥過戶者,請持舊股票、股票換發申請書、(673/671) 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原留 印鑑及證券存摺封面影本等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換發手續。 (4)原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舊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 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請於換發日起持集保存摺至證券經紀商登摺即可。 (5)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光復 北路11巷35號B1樓,電話:(02)27686668。 5.本計畫書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辦理,若未來經主管 機關核准之內容有需公告更正,本公司將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另行公告更正。 6.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二)上述修訂換股作業計畫係經董事長核准,尚未經主機關核備,若核備後內容 有所變更將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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