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興:公告本公司股東會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5-30 20:26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全道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崇儀 董事、
艾笛而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宗明 董事、
全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冠興 董事、
全興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仲武 董事、
福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瑞章 董事、
青原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彥興 董事、
吳玉美 董事、郭家琦 獨立董事、林益民 獨立董事、
洪群雄 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因法人或個人已任職他公司經營階層與本公司營業產業或範圍類同項目者。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5年5月29日前。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 全體出席股東投票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吳宗明董事、李仲武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吳宗明董事:擔任蘇州昶興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李仲武董事:擔任上海御興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蘇州昶興科技有限公司:江蘇省蘇州市高新區鴻禧路46號。
上海御興貿易有限公司:上海市閔行區吳寶路255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蘇州昶興科技有限公司:經營汽車、特種車、交通器材之沖壓件與其他沖壓件之
產銷業務。
上海御興貿易有限公司:經營汽車等交通器材之零組件進出口及貿易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蘇州昶興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採權益法之長期投資公司,競業行為係配合本公
司營運所需,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有正面效益。
上海御興貿易有限公司:協助本公司及蘇州昶興科技有限公司拓展汽車沖壓零組件
之貿易行銷業務,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有正面效益。
其他原已兼任其他公司經營階層僅小部份營業項目與本公司營業項目類同,對本
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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