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台新金控代子公司台新銀行公告前理財專員與客戶間異常資金往來及不當行為所涉缺失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6-08 22:49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12/06/08
2.違規情形:台新銀行前理財專員與客戶間異常資金往來及不當行為所涉缺失。
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第一項及該條授權訂定之「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及稽核制
度實施辦法」第3條第、第8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爰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
3.罰鍰金額:新臺幣800萬元
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核處新臺幣800萬元罰鍰。
5.預計改善措施:檢視流程以及強化相關監控及控管機制。
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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