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發科:應證交所說明媒體新聞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6-08 11:57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2/06/08
2.公司名稱: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
瑞昱在美對台灣IC設計龍頭聯發科發動反托辣斯訴訟。
指控聯發科與專利主張實體(PAE)聯手利用瑣碎且成本高昂的訴訟,騷擾瑞昱。
7.發生緣由:
前開報導之訴訟指控與事實不符,所謂與專利主張實體(PAE)聯手利用訴訟騷擾等
指謫均屬曲解,若因該等不實指謫或報導造成本公司任何損害,將依循法律途徑
保護本公司之權利,絕不寬貸。
該案已進入美國司法程序,本公司將依法提出事證,進行答辯。
該訴訟案件對本公司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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