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壽:本公司辦理反向一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相關作業,經主管機關金管會以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處分,裁罰新臺幣480萬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6-01 18:54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12/06/01
2.違規情形:金管會於辦理一般業務檢查時,因發現本公司辦理反向一倍證券
投資信託基金投資相關作業有違反保險法情事,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
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480萬元,並請本公司依比例原則檢
討相關投資決策人員責任。
3.罰鍰金額:新臺幣480萬元整
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規定,
核處罰鍰新臺幣480萬元整,並請本公司依比例
原則檢討相關投資決策人員責任。
5.預計改善措施:公司已依主管機關意見採取相關改善措施。
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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