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民國112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5-26 19:02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董事:陳良基
(2) 獨立董事:魏寶生
(3) 獨立董事:杜書全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 董事:陳良基
奇景光電(股)公司董事
見臻科技(股)公司董事
世界先進積體電路(股)公司獨立董事
(2) 獨立董事:魏寶生
山岳開發建設(股)公司副董事長
艾諾斯生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3) 獨立董事:杜書全
群冠高科(股)公司董事長
嘉榮行銷(股)公司董事
大椽(股)公司董事
Synnex FPT Joint Stock Company董事
PT. Synnex Metrodata Indonesia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就任各該公司董事或經理人之日起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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