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紳:本公司獨立董事對薪資報酬委員會之獨立董事薪酬乙案表示意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5-24 17:21
第44款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12/05/24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
或〝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連思藩:詠衡法律事務所/律師(獨立董事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本公司獨立董事薪資報酬案。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1)薪資報酬委員會:(摘要揭示)
(2)委員-連思藩:對於薪酬按季領取及出席率須達八成方可全額領取報酬,有異議。
(3)委員-於知慶、闕銘富等:因獨立董事乃提供個人實務專業經驗與歷練,即使不出席
仍有其相對等責任,故建議修改為報酬按「月」支付,取消「出席率達八成方可全
額領取報酬」之限制,並將「僅能」委託獨立董事代理出席改為「得」委託獨立董
事代理出席。
(4)審議:故薪酬委員會全體依修訂後之內容:報酬按「月」支付與取消「出席率達八成
方可全額領取報酬」及「得」委託獨立董事代理出席,審議通過並提案董事會
討論;董事會則依該修正後內容,全體董事無異議通過本公司獨立董事薪資報
酬案。
6.因應措施:依規定發佈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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