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本公司收到保勝投資聲請之緊急處置與法院之執行命令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5-15 20:39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聲請人 保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相對人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
112年度商暫字第13號、北院忠112司執德字第66545號
4.事實發生日:112/05/15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保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民事裁定,
禁止本公司執行112年5月5日董事會通過之股權投資案、包裝
水廠案,並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6.處理過程:
本公司於112年5月15日收到法院執行命令前,已進行相關案件之履行。
後續將在審理程序中向法院詳細說明適法性。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目前尚未作成裁定准予定暫時狀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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