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通:本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5-11 15:47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2/05/11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珍氏科技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母子公司(本公司100%持有之孫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孫公司向銀行及供應商取得信用額度及購貨額度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93,678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53,114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02,098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53,114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8,984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孫公司向銀行取得信用額度保證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弘崴企業國際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母子公司(本公司100%持有之孫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孫公司向銀行及供應商取得信用額度及購貨額度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93,678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34,706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71,444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34,706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6,738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孫公司向銀行取得信用額度保證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22,797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79,665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58.81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董事會新增之背書保證金額係屬原保證額度到期後再續約,公告背書保證餘額
包含了新舊合約,銀行舊約至112年6月到期,屆時不會有背書保證超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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