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寶電:本公司擬自動補報補繳營業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5-08 18:09
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112/05/08
2.發生緣由:緣於110年間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認定本公司103年11月至107年3月進貨
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開立之統一發票,作為進項稅額憑證扣抵銷項稅額乙案,本
公司已依法提出行政救濟,目前正在國稅局審理中。惟為降低風險,本公司擬就
107年4月以後之相同交易自動補報補繳營業稅。
3.處理過程:上述營業稅補繳損失屬於112年第1季期後事項,相關影響數本公司已
計入112年第1季財報之其他利息及損失項下。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營業稅新台幣166,837仟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如前述行政救濟終局本公司獲得有利決定,本次自動
補繳營業稅可依法申請退還。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