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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昇華: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4/04/30

2.公司名稱:昇華娛樂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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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04/30鉅亨網有關法人估計本公司今年營收將會挑戰5億元。

6.因應措施:本公司並未發佈任何相關預測性財務數據,報載資料係該媒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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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自行推測,有關任何財務數字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的內容為主。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媒體報導,敬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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