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美材:本公司現金減資換發新股上市買賣日期暨退還股款發放日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4-27 00:00
壹、本公司為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及調整資本結構,於111年12月30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銷除已發行股份101,262,730股,減少資本新台幣1,012,627,30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2年3月6日臺證上一字第1121800886號函申報生效,並奉經濟部112年3月13日經授商字第1123003713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次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劃,亦經臺灣證券交易所112年3月16日臺證上一字第1120004361號函核備在案。 貳、本次減資換發無實體新股自112年04月24日上市買賣,原舊股票依規定已於112年04月14日起至112年04月22日止停止在市場買賣,且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茲將減資新股上市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本次應換發之舊股票,計普通股674,144,51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741,445,100元。 二、本次減資股數:計普通股101,262,730股,減少資本新台幣1,012,627,300元。 三、減資後換發無實體新股:總數為普通股572,881,78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5,728,817,800元。 四、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參、前項換發之新股訂於112年04月24日開始換發,程序及手續如下: 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二、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三、辦妥股票過戶但尚未換發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1)舊股票;(2)換發股票申請書;(3)股東原留印鑑;(4)證券集保存摺影本。 四、尚未辦理股票過戶及尚未換發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同時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1)舊股票;2.股票過戶申請書;(3)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完稅證明單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原留印鑑;(5)換發股票申請書;(6)證券集保存摺影本。 五、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須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 六、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601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 七、本次公司辦理現金減資係以現金返還股東之投入資本,依規定不需課徵所得稅。 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訂於112年04月28日發放,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伍、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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