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補充私募對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4-24 14:43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2/2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交法第43條之6相關規定擇定特定人。
目前應募人暫訂名單與公司之關係
張祐銘為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本公司董事長
上曜建設開發(股)公司為本公司之母公司
永捷創新科技(股)公司為本公司之兄弟公司
和瑞投資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長且其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之法人代表
同一人
啟航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之法人代表同一人
中清科技(股)公司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之法人代表同一人
勁弘有限公司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之法人代表同一人
相關事宜已公告至私募專區。
4.私募股數或張數:20,000仟股
5.得私募額度:200,000仟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私募價格以不低於依定價日前一、三、
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本公司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作為私募參考價格,其實際定價日及發
行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發行當時之各種考量因素,在不低於
參考價格之百分之八十範圍內訂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發行成本及
股權穩定等因素,如透過公開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方式籌資,恐不易順利
於短期內取得所需資金,故以私募方式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
11.參考價格:暫定為每股新台幣16.8元,作為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格,
其實際之定價日及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
情形決定之,惟實際私募價格依法令規定計算,在不低於參考價格之
百分之八十範圍內訂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適用。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
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
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
之普通股自交付起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
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適時辦理增資。
1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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