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大: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新增議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4-21 16:51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0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地下室(台中市工業區22路36號)上午9:00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一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一一年度員工酬勞暨董事酬勞分配報告
(4)一一一年度分配股東現金股息報告
(5)本公司買回庫藏股份轉讓員工執行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承認一一一年度盈餘分配表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討論本公司以資本公積配發現金案
(2)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新增)
(3)討論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新增)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增選獨立董事一席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討論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1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0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據公司法第177條之1規定,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採電子方式行使股東表決權,
行使期間為:自112年5月9日至112年6月5日止,股東得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
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e票通」 【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
依相關說明投票。
(2)有關本公司 112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之期間及場
所案,如下:
A.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192條之1及本公司章程辦理。
B.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達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始可向
本公司提案及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C.提案股東以一項議案為限,提案內容以300字為限制 (含文字及標點符號),
否則均不列入股東常會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
與該項議案討論。
D.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含現職)、獨立董事符合「公開發
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規定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證
明文件。
E.受理提案期間:112年3月20日至112年3月29日。
F.受理提案處所:博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台中市工業區22路36號)
電話:04-23590668分機:245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