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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2/04/20
2.公司名稱:群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發生緣由:修訂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第二條條文。
6.因應措施:修訂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第二條條文。
異動前
第二條 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
另有規定者外,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本次買回之股份轉讓予員工,員工自股票交付之日起一個月不得轉讓。
異動後
第二條 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
另有規定者外,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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