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公告

廣錠:公告本公司11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補充每股發行價格、代收及存儲專戶行庫)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4-20 15:41


壹、本公司於民國111年11月24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額新台幣10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4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6826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貳、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茲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廣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如下: 1. C701010 印刷業 2. C703010 印刷品裝訂及加工業 3. 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4. CB01020 事務機器製造業 5. 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6.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7. CC01090 電池製造業 8.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9. CH01020 樂器製造業 10.CH01040 玩具製造業 11.D101050 汽電共生業 12.D101060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 13.E601010 電器承裝業 14.F10907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15.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16.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17.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18.F20906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19.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20.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21.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22.F401010 國際貿易業 23.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 24.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25.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26.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 27.J305010 有聲出版業 28.JE01010 租賃業 29.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3號24樓 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100年12月07日,最近一次修正為第9次,修正日期為民國111年5月24日。 六、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原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計2,000,000,000元整,分為200,000,000股,目前實收資本額為433,184,290元整,已發行股份總數計普通股43,318,429股;每股新台幣10元。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額計新台幣100,000,000元,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總額之15%,計1,5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l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總額之10%,計1,000,000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其餘75%,計7,5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173.13647270股,惟實際認股率以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數計算為準,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拼湊成整股,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拼湊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2、本次現金增資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45元整。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33,184,290元,分為53,318,42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計畫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主辦公開承銷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十三、股票簽證機構:本次發行新股全數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十四、股款代收暨存儲機構: 1、委託代收價款訂約行庫名稱:第一商業銀行忠孝路分行。 2、委託存儲專戶訂約行庫名稱:第一商業銀行民權分行。 十五、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2/05/11-112/05/17 2、特定人繳款期間:112/05/18-112/05/19 十六、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 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十七、本次現金增資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股人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掛牌上櫃(股款繳納憑證於同日下櫃),屆時將另行 公告。 十八、茲訂112年05月06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第二項之規定,自112年05月02日起至112年05月0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最後過戶日:112年05月01日(適逢例假日,現場過戶提前至112年04月28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2年04月28日17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2年05月0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肆、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特此公告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