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潤: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普通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4-17 17:06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17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擇定特定人
(1)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前十大股東。
(2)陳立白為本公司前十大股東、關係企業之負責人,本公司實質關係人
(3)陳玲娟為本公司前十大股東、關係企業之經理人,本公司實質關係人
(4)吳佳蓉為本公司董事
(5)周康記為關係企業之經理人,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6)陳言書為關係企業之經理人,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7)吳柏慶為本公司董事、前十大股東
(8)張夢仁為本公司獨立董事
(9)洪碧蓮為本公司獨立董事
(10)呂文德為本公司獨立董事
(11)趙振文為本公司經理人,本公司內部人
(12)華念慈為本公司經理人,本公司內部人
(13)陳湘南為本公司經理人,本公司內部人
(14)吳玟叡為本公司財務兼會計主管,本公司內部人
(15)李增華為關係企業之經理人,本公司實質關係人
(16)吳宗庭為關係企業之經理人,本公司實質關係人
(17)曾淑玲為關關係企業之經理人,本公司實質關係人
(18)陳子錩為本公司前十大股東、關係企業之董事,本公司實質關係人
(19)陸建偉為本公司前十大股東
(20)賴美芳為本公司前十大股東
(21)姚德宜為本公司前十大股東
(22)林佳蘭為本公司前十大股東
(23)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前十大股東
4.私募股數或張數:
本公司業於112年4月17日經董事會決議發行總額度不超過貳仟萬股以內
之私募普通股,並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授權董事會分四次發行,每次伍佰萬股。
5.得私募額度:總額度不超過貳仟萬股以內之私募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公司私募參考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
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30個
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
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前述參考價格及市場行情
訂定,但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若因董事會訂價日之市場價格低於面額,故私募
價格低於面額應屬合理,應尚不致影響股東權益),實際訂價日與實際私募價格於
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公司營運資金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發行成本及股權穩定等因素,故以私募方式辦理籌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未定。
11.參考價格:未定。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
除符合特定情形外,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
交付日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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