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鑫:111年度財務報告應於20日內洽請會計師重新查核並重新公告申報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4-13 15:46
第30款
1.事實發生日:112/04/11
2.更正或重編之財務報告年季:111年度財務報告
3.請說明為更正或重編:重編
4.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金管證審字第1120338477號函文
5.主管機關限定更正或重編之日期:112/04/30
6.與前次公告財務報告之主要差異:不適用
7.因應措施:已持續跟會計師討論並提供會計師查核旨揭財務報告
所需之相關資料,以利本公司於上述函文到20日內請會計師重新
查核並重新公告申報。
8.其他應敘明事項:因主管機關限定重編之日期4/30遇假日故順延至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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