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泰:公告本公司人員所涉訴訟案件二審判決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4-10 17:42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總經理馮先勉先生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1年度上易字第683號
4.事實發生日:112/04/1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總經理因本公司房地銷售案遭買方提告詐欺,後經台北地檢署以詐欺案起訴。
6.處理過程:經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無罪。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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