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增加私募應募人)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4-07 14:38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07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依證券交易法第43之6條規定之對象募集,與公司間關係為內部人或關係人。
擬參與私募之內部人或關係人名單
應募自然人
1.陳修忠,持股比4.63%,本公司董事長
2.陳建州,持股比3.61%,本公司總經理
3.嚴麗蓉,持股比2.07%,本公司董事長配偶 (新增)
4.陳建閔,持股比1.48%,本公司董事長一等親 (新增)
應募法人
1.永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大股東
其前十名股東名稱及其持股比例
(1)陳建閔24.50%,關係人、(2)陳修忠23.15%,本公司董事長、
(3)嚴麗蓉18.73%,關係人、(4)陳修雄9.51%,關係人、
(5)陳秀宜10.97%,關係人、(6)陳建州9.31%,本公司總經理、
(7)陳虹如0.52%,無、(8)陳虹雯0.52%,無、(9)王致鴻0.52%,無、
(10)吳鑫昌0.52%,無
2.大鐘印染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企業
其前十名股東名稱及其持股比例
(1)漢寶農畜(股)23.13%,關係人、(2)大東紡織(股)21.19%,本公司、
(3)陳修雄14.79%、關係人、(4)慶宜(股)7.12%,關係人、
(5)陳彥名6.27%,無、(6)陳修忠2.17%,本公司董事長、
(7)建宜投資3.62%,關係企業、(8)嚴麗蓉2.55%,關係人、
(9)陳虹如2.52%,無、(10)陳虹雯2.44%,無
3.漢寶農畜產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關係人
其前十名股東名稱及其持股比例
(1)大鐘印染(股)41.99%,關聯企業、(2)陳修雄5.84%,關係人、
(3)陳彥名12.00%,無、(4)慶宜(股)4.11%,關係人、
(5)漢寶能源科技(股)4.33%,關係人、(6)嚴麗蓉3.59%,關係人、
(7)永煌投資(股)3.35%,本公司大股東、(8)陳虹雯2.23%,無、
(9)王湘緣2.24%,無、(10)王語絃2.08%,無
4.慶宜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主要股東 (新增)
其前十名股東名稱及其持股比例
(1)張益肇23.85%,無、(2)張雅惠21.65%,無、
(3)張秀如21.65%,無、(4)張玲綺21.65%,無、
(5)張俊平10%,無、(6)張英夫1.2%,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股數不超過3,000萬股
5.得私募額度:自股東常會決議本私募案之日起一年內分次發行,預計不超過3次
依最終私募價格計算之。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公司私募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
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再與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比較,兩者取高價定為參考價格,私募價格之訂定
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實際訂價日與實際私募價格授權董事會視日後
洽特定人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本公司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皆依相關法令辦理,惟依價格訂定之依據核算,
尚無法排除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有低於面額之可能。倘有該等情事發生時,
則對於股東權益影響為實際私募價格與面額之差額產生之累積虧損,
此一累積虧損數將視公司未來營運狀況彌補之,不排除因累積虧損增加而須辦理減資。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改善財務結構及其它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發行成本及
股權穩定等因素。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尚未發行
11.參考價格:尚未發行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尚未發行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
本次私募普通股,除符合特定情形外,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
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規定得向
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有價證券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含實際發行價格、股數、
發行條件及辦法、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
其他未盡事宜,嗣後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需法令之
改變須變更或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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