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邦: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公告本公司股票仍繼續維持變更交易方法但取消分盤方式交易。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4-06 18:22
第1款
1.櫃買中心公告處置之日期:112/04/06
2.櫃買中心公告處置引用之業務規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本公司前因公告並申報111年第3季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所列示股本二分之ㄧ
及十分之三,且經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核閱報告,
暨因本公司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其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之25%且未達500萬股,
故採預收款券及分盤方式交易。本次公告並申報111年度財務報告,會計師未出具
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查核報告,且其淨值已不低於所列示股本二分之ㄧ
及十分之三,惟淨值未較前期增加,並尚有前揭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規定標準之事由
,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1款、第15款、同條第4項
第1款及同條第7項規定,證券經紀商於接受委託買賣本公司有價證券時,
應繼續先收足款券始得辦理買賣申報,但自112年4月10日起,取消本公司有價證券
採每30分鐘撮合1次之分盤方式交易。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櫃〞):
變更交易方法(取消分盤方式)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櫃之日期:112/04/10
5.因應措施: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倘上櫃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仍未恢復其
有價證券之買賣者,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櫃之虞,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
投資風險: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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