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宇: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3-30 19:31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3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募集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
證券應注意事項」等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並授權董事會以對公司未來之營運
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之策略性投資人為首要考量,惟本公司目前尚未洽定應募人
,實際應募人之選擇於洽定後依相關規定辦理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18,000仟股
5.得私募額度:擬於18,000仟股額度內,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
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係以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
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與定價日
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
除權後之股價,以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2)本次私募每股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七成為訂定依據,實際發行價格擬提請股
東會授權董事會以不低於股東會所決議成數範圍內,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與市場狀況
決定之。
(3)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方式係遵循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同時參酌本公司營運
狀況、未來展望以及定價日參考價格情形等因素後決定之,且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
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外,均不得自由轉讓,其訂定方式應屬合理。
依據前述定價原則,尚無法排除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有低於面額之可能,倘有該等情事
發生時,則對於股東權益影響為實際私募價格與面額之差額產生之累積虧損,此一累積
虧損數將視公司未來營運狀況彌補之,不排除因累積虧損增加而須辦理減資。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評估資金市場及募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且私
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更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之長期合作關
係,故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籌資之目的。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尚未實際發行。
11.參考價格:尚未實際發行。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尚未實際發行。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除其轉讓需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辦理外,其權利
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計劃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價格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
計劃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
計劃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因主
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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