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悅:本公司擬屆期即不繼續辦理民國111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有價證券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3-24 17:04
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2/03/24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1/06/17
3.追補發行之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一、本公司於111年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私募國內轉換公司債案,得轉換之普
通股於不超過普通股2000萬股額度內發行,授權董事會自股東常會決議一年內一次
辦理。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私募有價證券應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期限屆滿前
辦理,考量辦理期限將屆且未有適合之應募人,提請董事會通過於屆期不繼續辦理
本次私募國內轉換公司債案,並提112年股東常會報告。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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