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利: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發放暨上市買賣日期公告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3-01 11:40
一、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係依111年6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1年11月1日臺證上一字第1111805397號函核准申報生效。併經經濟部商業司111年12月07日經授商字第111012333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1年12月16日臺證上一字第1110024573號函核准換發股票。 二、本次應換發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並將原發行與變更後發行股票內容如下: (一)應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272,462,494股(含私募普通股90,66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為新台幣2,724,624,940元(含私募普通股906,600,000元)。 (二)減少資本174,278,996股(含私募普通股57,990,124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1,742,789,960元(含私募普通股579,901,240元)。 (三)減少資本後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98,183,498股(含私募普通股32,669,87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981,834,980元(含私募普通股326,698,760元)。 (四)本公司減資後之股份採無實體發行並辦理全面換發股票。按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換發新股360.3560129股,即每仟股減少639.6439871股,減資比率為63.96439871%,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5日起至停止過戶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 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以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支付予股東,該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劃撥股東之畸零股款同意作為無實體劃撥之費用。 (五)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 三、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112年03月13日。 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 四、換發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一)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原留印鑑章及集保帳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三)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等相關證明文件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章及集保帳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四)已送存於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櫃檯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免辦理其他任何手續。 (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 電話:(02)2702-3999 五、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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