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亞: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2-22 15:43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2/22
2.減資緣由:為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
3.減資金額:新台幣216,685,020元
4.消除股份:21,668,502股
5.減資比率:20%
6.減資後股本:866,740,08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12/06/20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86,674,008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俟股東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
長另訂減資基準日與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辦理現金減資共計新台幣216,685,020元,銷除股份21,668,502股,
以本公司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普通股108,342,510股計算,減資比例約為
20%,每股退還股款現金約新台幣2.0元,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減
資後股本為新台幣866,740,080元,計86,674,008股,減少之股本全數以
現金依各股東持股比例退還之;惟減資後實收資本額、實際減資比率,以減資
換發股票基準日之已發行總股數計算之。
(2)依前述已發行股份總數計算,每仟股減少200股 (即每仟股換發800股),減資後不
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逾期未辦理拼湊者,依減資
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
(元以下捨去),其畸零股份則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承購之。
(3)本次現金減資換發之新股擬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4)本次現金減資基準日前,如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致影響發行在外流通股份數
量,致使須調整減資比率與每股退還金額,或本案如因法令修訂、主管機關核示
,或為因應其他客觀環境變動而須修正,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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