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達:本公司針對112年2月2日、2月6日鏡週刊官網以及2月8日鏡週刊第332期等相關報導之內容後續處理措施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2-13 17:47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2/02/13
2.公司名稱:全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鏡週刊
6.報導內容:112年2月2日、2月6日鏡週刊官網以及
2月8日鏡週刊第332期「供應商自首做假交易
全達涉財報不實風暴」等相關報導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鏡週刊112年2月8日第332期「供應商自首做假交易 全達涉財報
不實風暴」系列報導中內容提到「該批晶片所創造的營收約3.2億
元,金額占當年度營收3.6億元高達9成」,內容明顯與事實不符
本公司後續處理情形如下:
1.鏡週刊之報導內容扭曲事實已嚴重影響本公司商譽,本公司
已於今日備妥相關事證並委任律師向台北地方法院對鏡周刊及
記者提起訴訟。
2.本公司已備妥相關交易之說明及證據文件,供相關機關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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