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碩:公告本公司111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1-30 18:42
壹、本公司於111年12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額新台幣10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1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6769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如下: 1.C805050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 2.CA01110鍊銅業 3.CA01130銅材軋延、伸線、擠型業 4.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5.CC01020電線及電纜製造業 6.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7.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8.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9.CD01030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10.CD01040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11.CD01050自行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12.CD01990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 13.CQ01010模具製造業 14.E603010電纜安裝工程業 15.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16.F106030模具批發業 17.F107200化學原料批發業 18.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19.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20.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21.F401010國際貿易業 22.H201010一般投資業 23.H701010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24.H701020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25.H703090不動產買賣業 26.H703100不動產租賃業 27.I102010投資顧問業 28.I103060管理顧問業 29.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 30.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 31.IZ12010人力派遣業 32.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章程額定資本總額新台幣2,000,000,000元,分為2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932,209,910元,分為93,220,99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69號。 五、公告方式:依法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有董事7席(含獨立董事3席),並設置審計委員會。任期均為三年得連選連任。 七、公司章程訂定及修訂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80年12月6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11年05月26日。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數暨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00,000仟元整。實際發行價格俟訂定後另行公告。 (2)本次募集方式採公開申購方式,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除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計1,50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10%,計1,000仟股,由承銷商餘額包銷採公開申購配售方式辦理承銷,其餘發行新股總數之75%,計7,5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記載持股比例認購。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拼湊成整股,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4)本次現金增資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實際發行計畫、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變更或修正時,前於111年12月14日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九、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032,209,910元,分為103,220,991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普通股。 十、增資計劃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十一、主辦公開承銷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股票簽證機構:本次發行新股全數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十三、股務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十四、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限: (1)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2/03/09~112/03/15; (2)特定人繳款期間:112/03/16~112/03/17。 十五、代收股款機構:待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之。 十六、股款存儲機構:待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之。 十七、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劃﹕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或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十八、本現金增資股款募集完成後,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人指定之集保帳戶並同日上市買賣,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上開增資股票將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逕予替換上市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屆時另行公告股款繳納憑證下市暨增資新股上市日期。 十九、茲訂112年03月06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第二項之規定,自112年03月02日起至112年03月0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最後過戶日:112年03月01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2年03月01日17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2年03月0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二十、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最近年度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二十一、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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