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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愛山林:公告本公司103年度現金增資資金運用計劃變更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4/04/22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3/08/25

3.變動原因:為使本公司資金配置更具效率及彈性化。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第一次變更

計畫項目 變更前 變更後

支應代銷案成本 700,000 700,000

購置辦公室 240,297 240,297

海洋都心二期 265,497 78,060

海洋都心三期 519,077 20,832

承德路都更案 475,129 364,672

購買營建用地-屏東香揚段 0 270,000

購買營建用地-新竹寶香段 0 526,139

合計 2,200,000 2,200,000

5.預計執行進度:104年第2季。

6.預計完成日期:104年第2季。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本次現金增資資金用途係包含支應代銷案支出、購置辦公室及投入

營建個案,預計產生效益分述如下:

(1)支應代銷案成本:本公司於103年第三季募足資金後,於第三及第四季將700,000

仟元做為代銷之前期投入成本,主要包含接待中心設計及營造費用、廣告費製作及

撥放、銷售現場設備水電人事等支出。以本公司目前銀行借款利率2.5%~2.975%設算

,預計可減少向金融機構借款金額,節省利息支出17,500仟元至20,805仟元,並產生

代銷收入挹注獲利。

(2)購置辦公大樓:本公司目前營運地點分為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166號11樓之2及

台北市市民大道一段209號12樓二處,內部往來深感不便,本公司擬於所推代銷案之

台北市大直重劃區台北時代廣場建案中購置辦公大樓,總金額為718,370仟元,並由

本次現金增資所募資金支應240,297仟元,其餘478,073將以銀行借款支應。預計104

年7月完工交屋後搬遷,產生效益為提昇員工效率、塑造企業形象並節省租金支出,

以該公司目前兩處辦公室租金設算,每月租金合計為790仟元,未來一年可節省租金

9,480仟元。

(3)支應營建案:公司目前所規劃進行之營建個案有新北市淡水區「海洋都心」二期

、三期建案及及台北市士林區「承德路都更」建案。所需資金總額及本次現金增資

支應金額如下:

項目 總投入金額 本次現金增資支應金額

海洋都心二期 668,378仟元 78,060仟元

海洋都心三期 1,454,181仟元 20,832仟元

承德路都更案 3,117,620仟元 364,672仟元

合計 5,240,179仟元 463,564仟元

上列建案預計在106年完工後分別產生營業淨利183,571仟元、378,909仟元及

1,483,941仟元。

(4)購置營建用地:

1.屏東香揚段 新竹寶香段

項目 金額(仟元) 百分比 金額(仟元) 百分比

營業收入 2,769,669 100.00% 11,460,300 100.00%

營業成本 1,674,970 60.48% 7,903,700 68.97%

營業毛利 1,094,699 39.52% 3,556,600 31.03%

營業費用 256,606 9.26% 1,031,430 9.00%

營業利益 838,093 30.26% 2,525,170 22.03%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

1.支應代銷案成本:投入資金與預計效益與變更前一致。

2.購置辦公大樓:投入資金與預計效益與變更前一致。

3.支應建案成本:

項目 現金增資原計畫金額 現金增資變更後金額 剩餘資金

海洋都心二期 265,497仟元 78,060仟元 187,437仟元

海洋都心三期 519,077仟元 20,832仟元 498,245仟元

承德路都更案 475,129仟元 364,672仟元 110,457仟元

合計 1,259,703仟元 463,564仟元 796,139仟元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原用途之海洋都心二期、三期及承德路都更案建

案,其營業利益率分別為21.35%、21.54%及20.67%,本次變更為購買屏東縣

屏東市香揚段土地用以興建建案後,其營業利益率分別為30.98%及21.92%,

故變更後對股東權益有正面影響。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

1.計畫變更之必要性及合理性

該公司於104年評估房地市場狀況,認為屏東縣屏東市香揚段及新竹縣寶山鄉

寶香段二地極具發展潛力,開發建案可提升公司獲利,且本次現金增資自104

年第一季以後用於海洋都心二期、三期及承德路都更案主係按期支付之工程款

及依銷售狀況支付之銷售費用,惟海洋都心二期及三期建案目前工程進度較原

計畫略為落後,承德路都更案則因在都更審議期間,建照尚未取得,預計第三

季才可能投入工程成本及銷售費用,為讓資金配置更具效率及彈性化,該公司

擬規劃將收款專戶資金先用於支付屏東縣屏東市香揚段及新竹縣寶山鄉寶香段

之土地款,故原海洋都心二期建案興建資金之資金需求將由265,497仟元降為

78,060仟元,海洋都心三期建案興建資金由519,077仟元降為20,832仟元,承

德路都更建案資金由475,129仟元降為364,672仟元,合計多餘資金796,139仟

元將用於支付屏東縣屏東市香揚段及新竹縣寶山鄉寶香段之土地款。

2.計畫變更後預估效益與進度達成之可行性:

(1)進度達成之可行性:屏東縣屏東市香揚段及新竹縣寶山鄉寶香段土地將於

104年4月22日經董事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於新台幣18億元內,分別與持分人簽

訂土地買賣合約書,屏東縣屏東市香揚段土地款共計620,000仟元,內中

270,000仟元預計於104年第二季支付,餘下350,000仟元將於104年第三季支付

;新竹縣寶山鄉寶香段土地款共計1,800,000仟元,預計於104年第二季支付

540,000仟元,餘下1,260,000仟元將於104年第三季支付,其進度達成應屬可行。

(2)預估效益達成之可行性:該公司預計以土地款620,000仟元、工程成本

971,696仟元及其他成本及費用339,880仟元投入香揚段建案,「香揚段建案」

目前尚在申請建照核准,核准後預計104年第@ 4季開工,106年完工後認列收入

。其收入係參考屏東縣屏東市地區建案中住宅透天厝之價格,該建案土地取得

係委請估價公司估價,工程成本亦以「中華民國產業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台灣地

區住宅類建築造價參考表」每坪參考造價為基準,其餘設計費、銷管費用及利

息支出等均照合約規定或行業慣例估列,其預估效益應屬合理,其達成具可行性。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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